发布时间:2025-02-06 01:00:59
【就业类补贴】
1. 求职创业补贴:湛江市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,如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,且满足特定条件(如困难家庭成员、残疾人、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),可申请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。
2.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: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在湛江市乡镇(街道)、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每人每月可获得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%的补贴,最长不超过3年。
3. 基层就业补贴: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在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社会组织等就业,或到乡镇(街道)、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,每人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。
4.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: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向人社部门申请,每人每月可按实际社保缴费额的2/3获得补贴。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特定情况下可延长至退休年龄。
5.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: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每月可获得基本社会保险费的补贴,最长不超过2年。
6.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: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每人可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。
7. 就业见习补贴: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,每人每月可获得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补贴,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8. 见习留用补贴:见习单位留用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每人可获得一次性3000元的留用补贴。
【创业类补贴】
9.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: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,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每月可获得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补贴,最长不超过3年。
10.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:初创企业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,按其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
11. 一次性创业资助: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在校及毕业5年内学生或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,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,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。
12. 创业租金补贴: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,并租用经营场地,可申请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。
13.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:高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且自筹资金不足的,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,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,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最高300万元。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获得贴息。
14.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:每年通过不同途径选拔优秀创业项目,给予3-10万元的资助。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确定。